①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
②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 跳车。
③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2、自行车、三轮车的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僚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②超越前车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③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并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的车辆行驶。
④骑自行车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行驶。
⑤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⑥骑自行车时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⑦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