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课程标准考点回顾
1. 正确认识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性质。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就是语文课程的性质。
2. 明确语文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地位。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
3.掌握语文课程标准中的四大理念。
①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②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多元、实践、语感、汉字特点)
③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④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4.知道语文素养的基本内容。
“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5.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
特点一:丰富的人文内涵和多元的文本解读
特点二:注重学生语文实践能力的培养。
特点三:重视培养学生的语感和整体把握能力。
特点四:充分考虑汉语言文字的特点对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思维发展的影响。
6.了解《语文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1)设计特点:
A.九年一贯、通盘安排。
B.突出主体,注重实践。
C.阶段分明,循序渐进。
(2)三维目标
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3)四个阶段、五大板块
即一二三四学段和“识字与写字”“阅读”“写话”“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
7.了解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育的总目标。
(1)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个性,培养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
( 2) 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提高文化品位。
(3) 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
(4)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像力和创造潜能。学习科学的思想方法,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
(5)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
(6)学会汉语拼音。能说普通话。认识3500个左右常用汉字。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
(7)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有较为丰富的积累和良好的语感,注重情感体验,发展感受和理解能力。能阅读日常的书报杂志,能初步鉴赏文学作品,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易文言文。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
(8)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
( 9)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
(10)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8.知道语文课程标在阶段目标中是从哪几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的。
《语文课程标准》把九年义务教育分为五大板块,即“识字与写字”“阅读”“写话”“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同时,五大板块与各个阶段的目标设计又左顾右盼,协调一致,以利于学生各方面协调发展和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9.掌握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
评价的目的:语文课程评价具有检查、诊断、反馈、激励、甄别和选拔等多种功能,其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应发挥语文课程评价的多种功能,尤其应注意发挥其诊断、反馈和激励功能。
10.知道第一学段的教学重点及阅读教学的重点。
第一学段教学重点: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第一学段的教学重点。
阅读教学重点: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这种综合能力的培养,各学段可以有所侧重,但不应把它们机械地割裂开来。
11.了解1——3学段各学段的课外阅读量。
一学段:背诵优秀诗文50篇,课外阅读5万字。
二学段:背诵优秀诗文50篇,课外阅读40万字。
三学段:背诵优秀诗文60篇,课外阅读100万字。
12.正确认识教师、学生在语文学习活动中的地位与角色。
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有意义的接受性学习相辅相成。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应转变观念,更新知识,钻研教材,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应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科书,积极开发课程资源,精心设计教学方案,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