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力发展的因素分析
在第一节中,我们初步介绍了因素分析的性质在智力研究中的作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智力结构理论。现在进一步讨论因素分析方法在智力发展研究中的作用,以及在这种方法基础上所形成的若干关于智力发展的假设。
1-智力发展的因素分析离不开年龄维度长期以来,人们围绕着哪一种智力结构的因素理论更合适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不同学派的心理测量学家都理直气壮地拿出自已的研究结果证明自己的观点。为了缓和这种争论,有人提出了“互相兼容”的观点,如所谓既承认“g”因素,又承认“群因素”的观点。但这从实质上并不曾使这个问题得到比较合理的解决。
当我们对这些心理测量学家的研究加以仔细的推敲时,就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着共同的缺陷:因素分析的工作是因各自的理论而有所偏好的。具体表现在:(1)样组可能包括了一个广泛的年龄区间,即是包含了不同年龄被试的混合样组,从而从根本上掩盖了不同年龄阶段上智力因素结构的深刻差异(2)为使结果与自己的某种主观假设一致而有选择地抽取样本,从而缺乏代表性,如塞斯顿和吉尔福德在为他们的群因素理论和智力三维结构模式寻求事实证据时,所采用的被试分别是大学生和经过筛选留下来的军官;(3)对性质互不相同的祥组结果进行不适当的比较;(4)对特定样组的因素分析结果加以过度的解释和外推,显然,当塞斯顿把结果推广到一切人尤其是儿童时,其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