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制度
1、设专人管理好学生学籍档案。
2、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新生按入学卡片,旧生以名册与各班人头核对一次,做到卡片、名册、人头一致,同时将本学期各班学生名册装订成册存教导处。
3、以各班学生名册为依据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4、对于转学、休学、退学原因,未报到注册者,一定要有手续(本人申请、家长、班主任签字及有关证明),二要有根据,三在名册上要有去向记载。
5、按要求发放毕业证书和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6、按职教发(1986)1号文件规定,处理好职高学生升级、附读、除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