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语用技能的发展
国外的研究发现,儿童在获得语言之前,已能用别的方式交流。成人用姿势来和儿童进行交流,常以指着一个物体的动作来引起7至8个月婴儿的注意。随后不久,婴儿也能用指点和姿势作为早期交流方式。到第一年末,婴儿不仅用指点、姿势说明物体的存在和“请求”得到某物体,同时还能检査自己的姿势能否引起成人对该物体的注意4如用力拉着不在意的父母的手或衣服并再指着该物体。到单词句和双词句阶段,词和姿势结合而成为有效的交流方式。同时还能用不同语调來表示自己的意图,如以升调表示提问,降调表示命令或要求‘
韦尔曼和莱普尔发现2岁儿童已表现出巧妙的交流能力。第一,他们对有效交流具有决定意义的情境很敏感。他们选择与之交谈的对象有几类:当时正在相互交流或在一起玩的;当时没有和其他人发生联系的?能相互看到或距离不远而对方正在注视自己的;双方对所谈及的事物都较接近的。由于他们能较谨慎地选择交流情境,故能有效地引起对方的注意。第二,儿童能知觉到交流情境的困难并对谈话作出相应的调整,如当视觉上有障碍物时就比情境顺利时讲得较详细些。第三,儿童还能根据听者的反馈对谈话作适当调整,当发现听者没有作任何反应时,会以一定方式重复所讲的消息。
在交往中,说者根据听者的情况确定言语的内容和形式是语言运用能力的一个方面。说者要对听者的需要和能力作出判断或假定,然后根据这个判断或假定来决定改变信息的内容和形式。夏兹和格尔曼发现4岁儿童就已能适应听者的能力而调整其谈活内容。当4岁儿童分别向2岁儿童和成人介绍一种新玩具时,其语句的长度、结构和语态都不相同。对于2岁儿童,话语简短,多用引起和维持对方注意的语词,如“注意”、“看着”,谈话时表现自信,大胆,直率。告诉的是有关的事情,如怎样玩玩具。对于成人则话语长,结构较复杂,较有礼貌和谨慎。对成人所讲的往往是自己的想法,想从成人那里得到信息或帮助。可见4岁儿童已初步学会了有效交流的基本规则之一,即必须使自己的话语适应听者的水平。
良好的语用技能还要怯氲话者根据事物所处的具体情境而调节自己的言语。例如同一个物体,在不同的情境中应该有不同的称呼.国内的一项研究表明,同一块黄色圆形积木,5、6岁儿童就能根据在它旁边有些什么其他积木而改变对它的称呼,但还不够完善;7岁儿童能在比较复杂的条件下对自己的表达方式进行调节,有时称这块积木为黄积木,有时称它为圆积木,有时称之为黄的圆积木,甚至大的黄色圆积木。
在交谈中,说者还需要利用前面话语的语义和句法信息,要使自己说的话和前面的话保持同一话题,具有共同的语言形式,具有连贯性,这种能力在2至3岁时有很大进步。这时不论前面是问题句还是陈述句,在语义上和前面的话有关的话语明显增加。在连贯的交谈中,有一种方式是省略,即考虑到前面的话语而有规则地消除多余部分。这种省略的语句是片面的,不完整的,但和儿童的单词语、双词语不同。在儿童说单词语和双词语时,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完整的结构,什么时候应该说部分成分。他们的话语不是消除多余部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