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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互作用论

2014年11月18日 08:56:03 访问量:186

3.相互作用论

    在共同决定论的基础上,一些心理学家进一步分析了遗传与环境两个因素的关系,提出了相互作用论。相互作用论的代表人物是皮亚杰。他假设个体天生有一些基本的心理图式,在个体与外部环境作用时,利用同化顺应的机制,不断改变和发展原有的心理图式,最后达到较高层次的结构化,使儿童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也越来越强。相互作用论的代表人物除皮亚杰外,还有阿纳斯塔西、沃纳、瓦龙,及苏联的维列鲁学派的心理学家。

   相互作用论的观点是当前普遍承认的观点。它打破了是遗传决定发展,还是环境决定发展的长期的简单化的机械争论的局面。相亙作用论的基本论点可以归结为;

(1)遗传与环境的作用是互相制约、互相依存的。一个因素作用的大小、性质依赖于另一因素。如具有精神分裂症潜在倾向的个体发病与否取决于个体遇到的环境压力,而没有这种遗传倾向的个体,即使环境压力再大也不易发生这类疾病。一种严格的、高要求的教学,对高智力的儿童来说,能充分地发挥其潜能,但对一个低智力的儿童来说,可能是适得其反。

2〕遗传与环境的作用是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这就是说,有时遗传可以影响或改变环境,而环境也可以影响或改变遗传。遗传改变环境的典型例子就是只只溶血病。如果怀孕的母亲是RH阴性,怀的第一个孩子是RH阳性,这未出世的孩子的血液透过胎盘进入母亲的循环系统,使母亲的血液产生RH抗体。当怀的第2个孩子又是RH阳性时,母亲的RH抗体就会进入孩子的血液,侵袭他的红细胞,造成流产死胎、心脏缺陷等问题。对苯酮尿症的治疗是环境影响遗传作用的典型例子。(见本书第二章)

   另外,从种系发展的角度看,遗传和环境本身就是互相包容的。遗传是种系与环境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是种系以机能结构的形式巩固下来的环境作用的反映。从个体发展来看,从受精卵形成的一瞬起,遗传和环境两个因素的作用就纠缠在一起,无法真正分离。

3)遗传与环境、成熟与学习对发展的作用是动态的。不同的心理或行为,不同年龄阶段,遗传和环境的作用大小也不同。通常是年龄越小,遗传的影响越大;低级的心理机能受环境制约少,受遗传影响大;越是高级的心理机能(如抽象思维,高级情慼)受环境的影响也越大。

   由于相互作用论强调主体与客体的交互影响,尤其是皮亚杰提出的主体通过自己的动作与外部环境发生作用,突出了主体的能动性,这是发展观点的重大改变。

     遗传与环境,先天与后天的绝对化的争论基本上随着相互作用论的兴起告一段落,但是相互作用论就是最完满的发展观吗?这正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就以皮亚杰的理论来说,他虽然描述了遗传与环境两个因素如何相互作用而推动了儿童认知结构的完善化,但他还是过多强调遗传的或成熟的影响,而轻视教育的力量。这一点已经遭到人们的批评

   我们认为,在继续完善儿童发展观的同时,应当着力做两件事(1)如何使每一个儿童具有最优异的遗传素质(2)如何为每一个儿童创造能充分挖掘其潜能的优良环境,而这应该是心理科学,医学科学,教育和社会共同发挥的功能。

编辑: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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