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比重随年龄变化而变化
不仅仅因素数量随年龄发生变化,而且单个因素在整个因素结构中的比例也会发生变化。这一点既是智力发展的重要标志,又是个体能力倾向及发展形成的深刻原因。这就是说,一方面,某种因素---应该是在性质上更为复杂的因素,其方差比例逐渐增加,重要性遂渐增强;另一方面,个体间同种因素比重变化的差异就是解释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更聪明的良好依据,而个体间不同种类因素比重的增加,就构成了评价人们能力倾向的良好依据。
不仅如此,这种情况再一次为各种智力构成因素的理论提供了一条互相融合、互相协调的途径。例如,可以设想,尽管早斯的高尔顿、卡特尔所进行的智力測量似乎与现代智力测量格格不入,但他们所设想的那些构成智力的东西很可能是反映了婴儿和幼儿的智力结构;而由比纳、西蒙、韦克斯勒等人所设想、所测量的可能反映了更大年龄的儿童的智力结构。换句话说,真正对个体差异产生重大影响、对智力活动有深刻作用的因素是因年龄而异的。
贝利的研究发现,①婴儿10个月前占最大比重的因素包栝:视觉跟踪、社会性反应、知觉兴趣、动作灵巧性等,在这个阶段的后期,声音的意义联系开始重要起来;10至30个月之间为:知觉兴趣、声音的意义联系和知觉辨认,而物体间联系、物体形状记忆和言语知觉在这个阶段的后期并一直到50个月变得重要起来;50至70个月,以物体形状记忆、言语活动、词汇及复杂的空间关系为主;70至90个月时:以语言活动、词汇及复杂的空间关系三种因素为主。
霍夫斯特曾经对贝利“伯克莱生长研究”的数据进行了分析.①发现在婴儿20个月前,第一个因素一他称之为“感知运动灵活性”可以解释智力作业上的大部分个体差异变化,而到40个月以后,它就不能说明测验分数上的变化了;第二个因素“持久性”则是20至40个月之间个体差异的主要标志;从48个月以后,几乎所有的变化都可以用第三个因素“符号操作”或“纯粹抽象行为”加以说明,这种因素大概就类似于斯皮尔曼的g因素。
由此,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种趋势:随着年龄的增长,更复杂、更高级的因素是导致智力个体差异的更重要因素。我们也可以推知,所谓“聪明”在不同的年龄其含义各不相同,它所反映的是各个年龄阶段中占最大比重的因素。因此,一个良好的智力测验应该反映出这种内涵的不断变化;智力一词在语义上的定义,或在结构上的心理测量学描述,也应该反映这种不断变化的内涵。
5.在一定因素结构中,因素内容随年齡变化而变化
前面所设想的变化是指因素模式或因素结构所发生的变化,即或者是因素数量的变化,或者是不同因素所说明的对智力活动贡献(负荷)的变化,它们为解释人类智力结构及发展提供了不同的框架。现在我们要设想是否还有另外的形式可以说明智力的发展。